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就长春市双阳区石溪至鹿乡水泥路工程(双伊公路至方家六社段)(项目编号:CCDG2015Z08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经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审及推荐,并经招标人确认,拟由以下单位为中标人: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石溪至鹿乡水泥路工程(双伊公路至方家六社段)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8月3日
三、定标日期:2015年8月26日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边荣峰、李斐、高爽、安百玲、张立国
五、中标人和中标金额
中 标 人:长春市诚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大写贰佰壹拾捌万伍仟肆佰柒拾陆元;小写2185476元
工 期:2015 年 9 月 1 日—— 2015 年 10 月 20 日,共计 50 天
项目经理:李鸿志,贰级
六、公示期限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至2015年8月29日。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
七、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张立国
电 话:1550605588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邮 编:130600
联 系 人:贺志刚
电 话:18004449969
特此公示。